星期日, 5月 13, 2007

活不活

"人活著是為了甚麼?"

個人認為
這個問題不值得去想
因為人可以成為人並不是自願
人(A)的出生是由兩個人(B和C)所帶來的
並不是人(A)所想的
既然(A)都不知為何活著
即是做著一件不知為何要做的事
那就更加不知是為了甚麼
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甚麼答案

好了
(A)沒有來這個世界的自主權
那(A)又有沒有結束生命(離開世界)的自主權呢?
也是沒有的
一個人, 即使自己每天的生活只能夠做一件事 - 呼吸
都不可以自己決定能否不再生存下去

有很多人問: 為甚麼要放棄生命呢?
但, 如果活著是痛苦的話
為甚麼不能自己去決定自己生命可以在何時終結?
為甚麼自己的生命要交給其他人去討論?
沒錯
一個人如果好人好者四肢健全
有工作能力或至少有機會去改變一些甚麼
但如果每天有很多事想去做但又不能做
只能躺在床上連大小二便都有困難
連想對自己的生命做些甚麼都要被人干涉的話
這樣做人有意思嗎?

要留住一個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呼吸過活甚麼都不能做的人的生命
不理他是否快樂
不理他對自己生命的想法
然後不斷叫他要好好珍惜生命
這不是又可笑又殘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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