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地鐵不准講粗口
"頂"算不算粗口?
"妖"算不算粗口?
pk算不算粗口?
如果我都用國語講又算不算?
用國語講屌算不算粗口?
屌這個字在台灣是很流行的形容詞
就好像英文cool的意思
職員會不會以爲我特登用國語講廣東話粗口?
"shit"算不算粗口?
如果我把它讀成”shoot”音
那又有無問題?
如果只係做口型呢?
無出聲只擧中指又可不可以?
又或者穿的衣服有個中指手勢或者粗口字又得唔得?
自己最常講的是"頂"和"shit"
不過都是在無人的情況下講
我不反對別人講粗口
雖然我覺得有些粗口是很難聽的
記得有一次在某地方聼見兩個男人大聲說話
其中一個在每一句話結尾都加上問候人家媽媽的四字粗口
他已經把這四個字變成口頭禪了
不過在那個時候我並不覺得很反感
反而覺得很搞笑
真的差點笑了出來
1 則留言:
其實有些條例立了也很難實施
明知難做都立,大概是為了保留追究權利
一句半句,講完都隨風飄去啦
它應該是針對那些一輪咀發顛在公眾車廂鬧人的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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