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天
東方日報有這個關於斌仔的新聞 link
(上面的是我將整篇報導copy到word再將它變成image
因為我不知那條link會在甚麼時候給刪掉)
我是完全支持斌仔的
一方面當然是希望他繼續生存
但我亦覺得要尊重他的意願
他有這個安落死的想法已經很多年了
到了今天他仍然堅持他的想法
沒有任何改變
那是不是應該站在他的立場想一想呢?
他說:
即 使 有 人 支 持 及 鼓 勵 , 但 你 不 是 他 , 不 知 道 他 的 痛 苦 。
他已經講得那麼白了
難道政府真的一點感覺也沒有?
報導中余若薇律師有以下一番話:
一 旦 斌 仔 安 樂 死 了 , 必 會 有 人 跟 隨 。
想安樂死的一定不只斌仔一個人
如果有証明說想安樂死的病人是在神智清醒的情況下落這個決定
為甚麼不成全他們?
為何一直要犧牲斌仔?
是不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肯將自己的意願公開的人?
老實說
我一向都很欣賞余律師
但在這件事上我真的不能理解她的立場和觀點
難道自己決定自己的生命都有錯有罪嗎?
很贊同斌仔語錄中的最後一段:
贊成安落死不代表不尊重生命
一個人的價值不是由別人判斷
而是由自己判斷
一個人的價值不是由別人判斷
而是由自己判斷
4 則留言:
係外人就可以好客觀
如果係家人
實在捨不得
如果係自己...
我想家人是最矛盾的
一方面是捨不得
但另一方面看著自己的至親長年累月地受苦
那又能忍心嗎
斌仔的情況很特殊
他不只是癱瘓
連呼吸都要倚賴機器
只是想想就覺得很痛苦了
政府的反應通常都係一個拖字,永還都不想解決。反而醫管局胡定旭肯講句公道說話。
是刑事化又好非刑事化又好
這樣拖對誰都無好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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